作者 / 许佳琦
编辑 / 陈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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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菜单引发的论战
在社群应用程式Threads逐渐成为中文使用者发表贴文、交流意见的主流平台之后,舆论、炎上、笔战逐渐成为常态。几乎每隔几个星期,针对性别、政治、身分认同的网络战争,都会掀起一股争论热潮,随后成为过眼云烟。
然而,这些网络论战产生的起因、过程、以及影响到底为何?是否从根本性地影响了事件当事人、或者舆论发议者,却难以判断。在近期,许多网友针对台湾著名独立音乐表演场馆(Live House)女巫店的一系列讨论,即可以窥见一斑。
今年8月13日,有网友“risealtto”在Threads上贴出女巫店的餐饮品项,称这份菜单“大概是全台第一恶的餐酒馆,这家店在女书店楼下,详情我不清楚但应该跟女书店关系很深”。其中对于菜单的评价,引起争论。不过,由于该帐号与贴文目前已因不明原因消失,本文仅能以摘述方式呈现。
网友“risealtto”指称的“恶心菜单”,在原讨论串与相关支持者的脉络中,特别被点出“不舒服”的原因,在于场馆将餐点名称藉由谐音,发想出大量的性隐喻。例如:香肠大奶面(香肠奶油意大利面)、随狗插(水果茶)等,被网友们指认为是以“羞辱女性”为目的的“辱女词”。
例如,有网友附议“risealtto”的看法,并指出语言作为权力展示的方式,经历过90年代的语言赋权,到了2026年是否还符合时代背景?该文认为,过去曾经是挑战性羞辱的语言,过了三十年,可能已经不合时宜。再加上,至今还有很多以男性为目标客群的餐厅、聚会活动,依然把意淫女性的菜单当成噱头:比如2024年,台北市知名男校校友聚会参与者,将菜单上传脸书,其中包括“香鲍佐萝莉”、“花臂咸猪手”、“绿白制服趴”等等,也引起争议。
至于声援女巫店的网友们,则认为尽管这些词语如今听起来不雅,但女巫店的菜单由来,必须放回到90年代的台湾的性/性别运动史、地下音乐表演文化的历史脉络之下看待,与前者单纯为了迎合男性目光的羞辱用词,仍有本质与目的上的不同。
女巫店是什么?1990年代的社会运动、地下音乐热潮与反挫
在近一步讨论这个问题之前,也必须要提到的是女巫店成立的历史背景。女巫店坐落于台湾大学附近的巷子里,楼上是1994年开幕的女书店。女巫店于1996年成立,是一间复合式的音乐展演场馆,提供餐食酒水,以及付费音乐表演。
创办人彭郁晶毕业于台大社会系,她曾在接受台湾音乐媒体“吹音乐”的采访中提过,起心动念是想创立一间“让女生也可以玩很晚的店”。由于大学时期参与许多女性主义街头运动,当时结识的社运前辈,告知她女书店楼下的店面即将转让,既然在女书店楼下,顺势也押韵起名为“女巫店”。
1990年代在台湾意味着什么? 1987年,台湾宣布解严。在政治层面上,1996年3月,台湾举行首次总统直选,不过尚未消散的社会抗争能量还在各领域持续冲撞。在文化层面上,地下乐团、音乐表演场馆、独立音乐厂牌、音乐节陆续成立,也意味着这股能量的后续影响。 1995年,垦丁首届“春天呐喊”音乐节与台北“野台开唱”各自拼场;当时才刚开始活动不久的乐团与歌手如浊水溪公社、骨肉皮、伍佰(当时以本名吴俊霖出道)等人也开始在Pub、Live House、音乐酒吧等地方表演。
1994年骨肉皮团员成立的SCUM、1996年于师大路开幕的地下社会、1996年的女巫店、音乐酒吧操场,都是重要的独立音乐表演场景,至今在女巫店官网的表演历年纪录上也可看出台湾独立音乐发展三十年的痕迹。此外,女巫店创立的女性意识与背景,也成为许多女性音乐人与乐迷共同创造回忆的场所。雷光夏、陈绮贞、张悬、王若琳、巴奈等,也都曾在该店演出。
彼时虽已解严,但以国家主导的文化审查、对演出场所的不友善,并未同步消失。其中,除了政治议题之外,以针对“性”的表达,遭到最严格的审查。
比如,行政院新闻局的歌曲审查制度,一直到1990年代初才正式告终。台湾出版史上,最后一张被查禁的专辑,是1990年由摇滚歌手赵一豪在水晶唱片发行的《把我自己掏出来》。根据“水晶摇滚客同学会”的纪录,尽管当时唱片公司已先模仿西洋音乐规定标注了NC-17年龄分级,却仍遭新闻局认为其中歌曲包含“妨害风化”、“有违善良风俗”内容,宣布扣押和禁止发行。经过多次学者发声、立法委员公听会、与新闻局多次往来后,最后专辑改名《把我自己收回来》才发行。
现场音乐表演场所、音乐节、地下派对,也时常被视为低俗、情色、或与其他“违反善良风俗”的概念连结。
2011年,台湾重大社会事件“阿拉夜店失火案”造成多人死伤,让原本走在模糊地带的 Live House(音乐展演空间)遭到更严格的警察取缔,更被许多县市直接比照“特定行业(八大行业)”规则进行审查,导致当时多家合法的音乐表演场地曾面临歇业危机,其中包括女巫店。当时也在许多独立音乐人的声援之下,才得以度过危机。
一路争取女性权益、创作自由的女巫店,面对国家的审查制度、谈性色变的性文化,挑战性纯洁与性不洁的二分,从自称女巫、核心主张“给我创作,其余免谈”、菜单夸张露骨的表达方式、店内亦鼓励客人解下束缚女体的胸罩可兑换饮料,这种种被今日网友视为“恶心”的表达风格,其实也都是在那样复杂的历史脉络下,生长出“不仅有男性创作者能表达‘性’,女性同样也可以表达‘性’”的独特抵抗语言。
不断重演的“性战争”:性权与妇权在台湾的历史脉络
这次的争论里,也不乏有人提出意见,认为店家把女性身体当卖点,依然是再次物化女性,而不是真的能够改变什么女性权益的本质改变。
这样的观点背后涉及的,也是在女性主义运动史中,1970-80年代著名的“性战争”(sex war)的遗绪:即不同流派的女性主义对于包括色情作品、性产业、皮绳虐愉、非异性恋、非单偶、情欲解放、以及其他性相关议题的分歧态度。
在论战前,第二波女性主义聚焦在女性天生受到的生理条件限制与社会剥削的观点,例如性暴力、性剥削、生育与劳动剥削等等。而在第三波女性主义中,观点逐渐延伸到酷儿理论、新自由主义女性主义、以及大众流行文化。一些学者认为“性战争”论战的到来,正是女性主义从第二波迈向第三波的象征。
当中最知名的正反方,就是著名基进女性主义学者麦金侬(Catharine MacKinnon)的“反色情女性主义”(anti-pornography feminism)与另一位女性主义学者鲁宾(Gayle Rubin)的“性积极女性主义”(sex-positive feminism)。
麦金侬主张,色情的本质就是奠基于对女性的集体性剥削。性产业、色情影片与刊物,都在促进异性恋男性的强暴幻想、合理化暴力行为、并加强物化女性,因此应该针对性产业与色情产品,进行全面的禁止。
以鲁宾为代表的性积极女性主义则认为,尽管色情作品物化了女性的现象确实存在,但性的表达受到的限制与压迫,与女性受到的压迫不太一样。对于性产品、性文本、性工作者的歧视与压迫,应该要被重新检视。
台湾妇运在1990年代,也同样出现过被称为“妇权派”与“性权派”的路线分歧。当时,许多妇女救援团体发起救援雏妓、反对公娼、反性骚扰等大规模游行。 1994年,因多所校园爆发性侵案,妇女新知基金会、台湾女学会以及许多大学女性研究社发起“女人连线反性骚扰大游行”,间接促成了2000年前后“性平三法”的出台(《性别工作平等法》、《性别工作教育法》、《性骚扰防治法》 )。
而在当年的反性骚扰大游行中,性积极派的代表学者、中央大学教授何春蕤以“我要性高潮,不要性骚扰”为口号,反映出另一种新思潮。在反抗性骚扰的同时,当时的女性也正在思考,是否应该摆脱处女情结的束缚、打破巩固“赚赔逻辑”的父权逻辑。
这类型的性积极意见,在当时也遭到报章杂志排山倒海的妖魔化,认为女性公开鼓励、谈论性经验、性高潮,即是可耻、下流,并带给人不快的。
时至今日,女性自由、自主地表达性与保守文化、涉性元素审查之间的冲撞仍在持续。
例如,在2014年,台湾女性主义者响应国际女性主义热潮,发起了本土版的“解放乳头”(Free the Nipples)运动,想要摆脱胸罩不适感。参与抗议女性的参与者们将自己裸露上身的照片、以及自己的身体故事上传到脸书相簿,结果承受了大量的言论性羞辱,最终以被多次检举、平台下架告终;而台湾不少鼓励女性情欲表达、女性主义知识普及的Podcast频道,每年依然都会遭到多次匿名攻击、检举与下架。
以此观之,所谓的“因为女性已经可以很自由谈论性了,因此我们不再需要这些过时的言论”,恐怕言之过早。
结语:女人谈论性,怎样才会“让人舒服”?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这波关于女巫店的讨论中,也有不少讨论聚集在“这篇文/这份菜单”使观者受冒犯、不舒服。然而,受冒犯的伤害性、以及使观看者感觉到不舒服的情绪,应该被怎么看待?
更基进的问,女人被要求应该怎样谈论性,才能够让人“感到舒服”?
如果某些字眼,某些表述方式,因此成为整个女性社群的语言禁忌,缺乏语言表达性的千百种样貌,喜悦的,痛苦的,高洁的,低俗的,那么,在这种女性必须针对特定词汇禁言的情况下,女性主义社群或许正在自愿让出部分自我表达的能力。
来自北京、现居台北的音乐创作者白洁如,也曾登上女巫店舞台演出。她亦于事件后发表想法:
女巫店当初成立就是为了打破阳刚为主的地下音乐文化,让女生们可以好好玩的地方,椅背上的内衣更是几十年来都是如此,反身体羞耻,夺回情欲和身体的语词,夺回那些凝视女性的词汇,再赋予新的意义,就像我们如今也会说‘好蒂啊’一样。不能因为我们没有参与到那段历史,那段历史就不存在。
应该反思的是,随着现今中文世界的网络女性社群正在日益激进,并逐渐以去性化作为边界划分,甚至通过检举、下架等方式回应内部异议时,受到挤压的或许不只是某一种声音,也包括社群内部容纳分歧、持续对话与自我修正的空间。长远来看,这种空间的缩减,可能比一时的立场冲突更值得警惕。■


